【聯合報╱記者周美惠/台北報導】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農委會昨天共同公告台灣第一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以及原住民族採取森林產物作業要點,希望為司馬庫斯案及層出不窮的原住民採取森林產物爭議解套。

兩年前,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司馬庫斯部落三位原住民因揀拾風倒櫸木,遭林務局依違反森林法提告。日前二審宣判,三名被告遭判刑三個月,再度引發外界爭議。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說,該會雖不能代法院審理此案,但將主動把剛出爐的「新竹縣尖石鄉玉峰、秀巒二村原住民族傳統採取森林產物作業要點」寄給法官參考,力挺被告是由部落集體決議後行動、在傳統領域內揀拾落木無罪;該會也願為三位被告出庭作證。

農委會副主委李健全昨天說,剛出爐的原住民採取森林產物範圍作業要點,從尊重原住民的傳統生活習俗為出發點,希望修復原住民與農委會的關係。

該要點涵蓋司馬庫斯部落、鎮西堡部落的傳統領域約三萬七千公頃範圍。

依據森林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此一要點允許二村原住民族得在部落傳統生活領域中採取森林產物,當地族人可就近至鄉公所或林務局提出申請,並在林管處人員輔導監督下採取森林產物。夷將說,未來其他部落也將相繼公告傳統領域範圍。

司馬庫斯部落青年拉互伊說,此一作業要點只是個開端,它的規範並不符合部落傳統使用森林的方式,比方說,原住民在受傷時會就近在森林中採集可止血的樹皮,若要先經申請,可能來不及止血;此一要點須更細膩的調整。夷將則說,此一要點在公告三個月內,玉峰、秀巒二村可提出修正案,再與相關單位協商後修正。

【2007/10/19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