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愛的朋友:
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1995年正式成立以來,伴隨著政治民主化
的腳步,亟思扭轉威權時代所遺留法律是國家統治國民工具的觀念與現象,回歸到法律的基本目的在於維護人民的
人性尊嚴與價值,司法應傾聽人民的聲音,接受人民的監督,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等現代文明國家應有的
制度常規。
基於以上的思考,我們發動大批志工進入法庭旁聽,由人民接觸司法的第一線發掘問題,進而作成法庭觀察報告向
社會公布,一方面向司法系統宣告,你們的一言一行都會受到人民的監督,另一方面也從中尋覓改革的方向與步
驟,希望可以切中問題的核心,減輕人民在司法中所受的苦痛。
歷經十多年的努力,審判獨立與法官操守這些司法改革的上游議題已有明顯改善,刑事訴訟制度朝向增強人權保障
的方向調整,法律扶助法完成立法讓窮苦的同胞在涉訟時不再求告無門,有國家聘請的律師提供法律諮詢及訴訟代
理。
但
我們還未完成的更多。一部能夠建立法官淘汰機制的法官法去年底在立法院完成一讀,可惜因為特定政黨的阻撓功
虧一簣;對於濫權的檢察官,如選擇性辦案、濫行起訴等情形,迄今未能在制度面得到解決,使諸多民眾受害;自
去年開始為防範檢警調粗暴辦案,本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推動「第一次警訊律師陪同在場」專案,因警方採消
極不配合態度,致未能收立竿見影之效,與此專案推動相關的刑事訴訟法人權條款的建制,如律師陪同被告
在場接受偵訊是否可以閱覽筆錄到目前仍遭調查局的拒絕,甚至有律師因而蒙受暴力的對待。
我們也不能自外於外在環境的變化。去年十月一日,司法院翁岳生院長交棒給新任的賴英照院長,迄今為止,卻仍
未看到賴院長提出其司法改革的方向、步驟及時程,相對於翁院長司法為民的主張,身為司法院大家長的賴院長對
於司法改革究竟有如何的許諾與行動,至今混沌不明。今年五月,政黨再度輪替,馬英九先生雖在競選時提出其人
權宣言,惟仍停留在口號階段,如何落實有待觀察,劉內閣固然任命一位人權律師出身的法務部長,但在就任後除
了喊出要改革檢察官濫權的口號以外,不見有何具體動作。
非常清楚的,未完成的改革項目遠遠超過已完成的,官方有關的司法改革措施停滯不前,司法高層人事更替。值此
關鍵時刻,作為台灣司法改革倡議者、推動者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只有咬緊牙關,繼續改革,絕不放棄。惟有如
此,才能捲動更多願意參與改革、支持改革的社會力量共襄盛舉,完成改革的目標與理想,建立一個值得人民信賴
的司法。
8月30日這天,我們期待您來聚會,讓我們更詳細地為您說明,希望再一次得到您的贊助和支持!
|
發表新回應